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风险可接受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辨识(征求意见稿)有关临界量调整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风险可接受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根据前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情况,将该标准中硝酸铵及硝酸铵肥料的临界量做出了调整。
请你局组织辖区重点企业、安全评价机构及设计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汇总归纳后于
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卞际,010-64464037、64463902(传真),bianji@ccsa.net.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