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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安办字〔2018〕7号鹰潭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1-22 14:18:00    【收藏】【打印】【关闭

 

鹰安办字〔2018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鹰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赣安办字[2018]8号)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决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内容

本次督导检查范围涵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容包括:

(一)政府层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导安全监管情况;前期发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情况;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情况等。

(二)企业层面。重点检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18122日起至春节前。

三、督查安排

(一)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

1. 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一组

   长:桂 峰   市安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员:郭 涛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支队长

              周江华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科员(联络员,联系电话:15879916539

      督查地区:贵溪市

2.  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二组

   长:舒忠东  市安监局副局长

   员:罗浩铭  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科科员

                   市安监局办公室科员(联络员,联系电话:15879871985

督查地区:鹰潭高新技术开发区

3. 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三组

   长:肖云东  市安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

   员:万雯峰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市安监局业务一科科员(联络员,联系

电话:13870463955

    督查地区:余江县

4. 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四组

   长:李江南  市安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

  员:占加良  市安监局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市安监局业务一科科员(联络员,联

系电话:13607015289

督查地区:月湖区

5. 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五组

   长:左斌祥  市安办副主任、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员:万民安  市安监局业务二科科长

            梁华明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科员(联络员,联

系电话:13970166922

督查地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6. 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六组

   长:张爱琴  市安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员:徐军火   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科员(联络员,

联系电话:15207016803

督查地区:市信江新区

(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检查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专项检查。

1. 道路及水上交通领域由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交警支队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

2. 建筑施工领域由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

3.人员密集场所领域由市消防支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

4.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

5. 特种设备行业领域由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牵头负责;

6. 油气输送管道领域由市能源局牵头负责;

7.物流仓储库区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

8.各类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文化娱乐场所,由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分头负责。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驻鹰单位企业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作出部署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并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活动。

(二)市安办各综合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单位企业,以“四不两直”方式,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明察暗访,增强工作实效,推动督导检查活动落地生根。同时督查期间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市安办各综合督查组要向被督查的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反馈检查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同时,对督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办联系人:罗浩铭,联系电话:0701-6447986,电子邮箱:28105940@qq.com

 

 

 

                鹰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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